全国人大常委会社建委主任委员批示我校调研报告
近日,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采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慈善法》执法检查工作而组织调研、撰写的“《慈善法》实施评估系列研究报告”。其中,我校法学院副教授、慈善法研究所研究员李永军老师撰写的“慈善财产制度实施情况及完善建议” 经该委员会主任委员批示后刊登在《简报》【十三届】第194期。上述《简报》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所有领导同志、各专门委员会及国务院各相关部委等参阅。
《慈善法》是2016年3月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一部重要社会法律,它正式全面开启了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法治之门,是我国从传统慈善走向现代慈善的分界线。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慈善法》列入执法检查项目,由三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队到多个省市区开展执法检查,表明了国家立法机关对慈善事业的高度重视。执法报告将于10月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交审议。
本项专题研究报告是我校慈善法研究的一项重大成果,为促进我国慈善法的完善和慈善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作者:杨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