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经济法教学与科研团队
王涛,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民商法经济法教研室主任。主要社会兼职:山东鲁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聊城市政府法律顾问,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为本科生讲授3门专业课、为研究生讲授2门专业课,一直担任班主任工作。在《法学论坛》、《社会科学战线》、《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理论探索》等期刊发表论文30多篇,出版著作2部,主持省部及项目3项、校重点项目1项,并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多项。
庄海丽,女,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法学硕士。聊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91—1995、2001—2003分别在山东大学法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学专业学习。任教以来,曾讲授《法学通论》《民法学》《民法总论》《合同法》等法学专业课程,尤其擅长《债权法》和《合同法》的讲授。科研方面,曾在《山东社会科学》《理论学刊》等核心期刊和其它学术期刊上发表法学论文10多篇。
刘晓燕,女,硕士,聊城大学法学院讲师。自2003年来校后,先后讲授过经济法、企业与公司法、环境资源法学等课程。在科研方面,近年来在《医学与哲学》《医学与法学》《经济论坛》《中国卫生法制》《前沿》等刊物上发表论文。
秦莉莉,女,清华大学法学院双学士毕业,聊城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讲知识产权法学、著作权法、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法治理论等课程。授课效果以语言生动、说理透彻、通俗易懂、引领到位为特点,追求教学相长、思想互动。撰写学术论文十多篇,编著1部,参与科研项目2项。
杨道波,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第三届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现任聊城大学法学院院长,党总支副书记,聊城大学公益慈善与社会创新研究院院长、慈善法研究所主任。兼任山东省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务。主要教学与研究方向为慈善法、商法与社会法,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4部,合作译著1部;主持国家级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3项。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二等、三等奖励4项。
马天柱,法学博士,副教授,从事民商法的教学科研工作,主讲《民法分论》、《破产法学》等课程,在《保险研究》等学术期刊发表多篇论文,出版学术专著《被保险人利益保障法律机制研究》。本人主持的课题“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机制研究”,获批2019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立项。
孙洁丽,女,硕士,副教授。2009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同年进入聊城大学法学院任教,主讲:物权法、商法、房地产法、金融法。至今已公开发表法学论文数篇,曾参与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一项,主持聊城大学校级课题一项,参与翻译国外法律译著一部,出版专著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