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大讲坛:史彤彪教授谈被法律人误解的七个常识
6月13日,应法学院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律史学会副会长史彤彪做客聊大讲坛,史彤彪教授以“被法律人误解的七个常识”为题作精彩报告,此次讲坛由副院长王仰文担任主持人,学院教师翟欢与谈,学院部分教师及2024级学生参与本次讲坛。
史彤彪以丛林法则、人治与法治等七个法律常识的传统误解为切口,拆解法律人对经典命题的认知偏差,引领在场师生重构法治思维的基本框架。针对“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的刻板印象,史彤彪援引杉树根系互助、流浪狗群体协作等自然案例,指出合作才是生存核心。随后,讲解延伸至人类社会,史彤彪批判社会达尔文主义对弱者的漠视,阐释最低工资制背后改革达尔文主义的平衡逻辑。最后,在谈及“人治与法治对立”的认知误区时,史彤彪回溯柏拉图《理想国》中哲学家治国的理论源头,辨析人治对统治者智慧与道德的严苛要求,表明法治因可操作性成为现实优选,但人治的理论价值不应被全盘否定。
在互动环节中,史彤彪与在场师生围绕人治理论的现代价值、轻罪治理的标签效应等问题进行交流,史彤彪强调理论反思是法律发展的动力,鼓励在场学生敢于并乐于突破教条化认知。翟欢从阅读、思考、观察维度分享感悟,希望在场学生能够多读书,以跨学科视野理解法理;多思考,对知识存疑并独立思辨;多观察,从自然与社会案例中提炼规律。
本次讲坛有利于法科学子跳出法律教条的束缚,培养批判性思维和跨学科视野,以更开放、更辩证的态度理解法律的本质,有助于为法学教育改革提供新思路,注重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与实践智慧,推动学院在课程体系优化和教学方法创新方面的探索。
史彤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包括法律思想史、现代法哲学、比较法律文化。社会兼职:中国法律史学会副会长。已出版学术专著5部,包括:《威严与尊严——中西法律文化宏观比较》《中国法律文化对西方的影响》《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宪政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法思想对西方法律文明的影响》《西方法治思想精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