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参加聊城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暨“聊安付”平台启动仪式
3月15日是第四十三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正确消费观念,3月15日,聊城大学法学院部分学生于聊城市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参加聊城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暨“聊安付”平台启动仪式。
此次活动包括启动仪式、普法宣传、分享感悟三个环节,强化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启动仪式上,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和平台推广,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预付式消费平台发展等内容进行发言。随后,志愿者针对现场群众提出的购物商品质量问题、绿色消费等问题予以解答,并对常见的消费陷阱以及相关维权方式进行介绍,同时结合实际案例,帮助现场群众对消费维权有更直观、更清晰的认识,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活动的志愿者纷纷表示,将持续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用实际行动为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添砖加瓦,为营造诚信消费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此次活动有利于法科学子树立科学消费、健康消费、文明消费的消费观,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道德素养,有利于增强现场市民的维权意识与维权能力,共同为营造安全、健康、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