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法学院同聊城市消费者协会举办合作协议签约暨实践基地挂牌仪式
为推动法学教育与社会实践深度融合,提升法科学子专业素养与社会服务能力,3月7日,聊城大学法学院联合聊城市消费者协会举办合作协议签约暨实践基地挂牌仪式,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刘洁,团委书记刘凤芹,聊城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钱震出席本次仪式,法学院学生代表参与此次仪式。
座谈会上,钱震对法学院一行人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由衷感谢,并详细介绍协会在组织架构、业务范畴、过往成果等方面的具体情况,他表示,希望与法学院以此次合作协议签约和实践基地挂牌为契机,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格局。刘洁指出此次与聊城市消费者协会共建实践基地意义重大,能够为法学院学生提供广阔的实践平台,帮助学生能够接触到真实的消费维权案例,将所学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从而提升专业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刘凤芹表示将积极动员学生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引导学生在实践中磨砺专业技能,增强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随后,刘洁与钱震进行聊城大学法学院社会实践基地签约及挂牌仪式,双方就实习实践和后期的交流学习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仪式结束后,钱震引领聊城大学法学院一行人参观协会办公区域与调解室,了解日常工作流程与运作模式,为后续合作筑牢基础。
此次社会实践挂牌仪式的成功举办,有助于法科学子深入消费维权实践,锤炼法律实务技能,有助于法学院深化与消费者协会的密切合作,进一步拓宽“校地协同育人”路径,打造理论与实践并重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