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法学院在第八届治理现代化论坛上展现学术风采
2024年11月9日,由山东社会科学院、山东师范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共同主办的第八届治理现代化论坛“法治改革与山东实践”学术研讨会在山东济南隆重召开。此次论坛汇聚了来自全国2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及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共同就法治改革与山东实践的重大议题展开深入研讨。聊城大学法学院作为受邀单位之一,共有8名师生参会并作了精彩的主题发言,展现了聊城大学法学院在法学研究与教育领域的学术风采。 论坛开幕式上,主办方代表致欢迎辞,并简要介绍了论坛的宗旨与议程。随后,来自山东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山东省委党校等多所知名高校及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依次登台,围绕法治改革、地方治理、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等主题进行了深入的学术交流与探讨。
聊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刘海江在会上作了题为“中国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现状与展望”的发言。他详细阐述了中国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现状,并对未来的发展进行了展望。刘海江副教授指出,未来应进一步完善涉外法律体系,加强涉外执法力度,提高涉外司法能力,并加大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力度。这些建议为构建更加完善的涉外法治体系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和参考。
聊城大学法学院土地与乡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杨盛达副教授则作了题为“论新质生产力的生成法理与制度环境需求——兼谈当前我国新质生产力的缺欠”的发言。他深入探讨了新质生产力的生成法理与制度环境要求,分析了我国新质生产力的主要类型与缺欠,并指出了缺欠的制度环境归因以及制度环境上的努力方向。杨盛达副教授的发言为理解新质生产力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独特的视角和深入的剖析,既有理论深度,又紧密联系实际,为与会者提供了宝贵的思考。
聊城大学法学院法学系主任、副教授盛长富作了题为“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之公正司法理念”的发言。他深入解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公正司法理念,并探讨了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与影响。盛长富副教授的发言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对于深入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聊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系主任翟欢博士作了题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农地产权制度保障研究”的发言。他指出,农地产权是农村地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和重要保障,清晰的农地产权可以保障生产力发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激励产权所有者积极进行投入,引进技术和资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同时,农地产权的市场化流动也可以提高农地的配置效率,让农地要素向生产效率更高的经营主体流动。翟欢博士的发言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为优化农地产权制度,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聊城大学法学院的四名硕士研究生刘婷婷、扈文莹、侯晓静、曲雯雯也先后在论坛上作了精彩的发言。刘婷婷同学围绕“小快灵”地方立法体例进行了深入研究,扈文莹同学探讨了二轮延包中的土地调整问题,侯晓静同学关注了农地以租代征的法律命题,曲雯雯同学则对镇街发展的法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他们的发言充分展示了聊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在法学研究领域的专业素养和创新精神。
此次论坛为聊城大学法学院师生提供了一个展示学术成果的宝贵平台,进一步增强了学院与法学界的交流与合作。聊城大学法学院在本次论坛上的表现则展示了学院在法治研究领域的深厚实力,体现了学院师生积极参与国家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办者代表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吕芳教授在主持环节高度评价了我校研究生的学术表现。聊城大学法学院将继续秉持开放、包容、创新的学术精神,为推动法治改革贡献更多智识,为服务社会发展输送更多优秀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