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成立
为了响应知识产权保护国家战略,提升聊城市知识产权法学研究水平,将知识产权保护理论和聊城市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相结合,更好地服务于聊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经聊城大学法学院申请、聊城市法学会研究决定,成立聊城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研究会秘书处设立在聊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11月14日聊城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胜利召开,会议特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于志涛,聊城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申兵,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璐,聊城市法学会三级调研员郝广俊,法学会党组成员、研究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冉德玉等领导和嘉宾出席本次大会。
聊城大学法学院院长、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杨道波代表筹备工作组向大会报告筹备工作情况和理事会组成情况,并在当选后作表态发言。
表决通过了《聊城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会研究会章程》(草案),选举产生了聊城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杨道波同志当选为研究会会长,刘丽珍等八位同志当选为副会长,冯玉厅同志当选为秘书长,马栋等二十三位同志当选为常务理事,马彦霞等五十一位同志当选为理事。
选举完成后,申兵、杨道波为聊城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进行揭牌。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杨璐副院长代表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希望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能够充分发挥研究会的“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持续产出一批原创性、引领性、标志性研究成果,努力把研究会办成学习型、创新型、智库型的现代化学术组织,祝愿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能够蓬勃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和进步。
聊城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申兵在发言中强调,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是全市法学法律界的一次盛会,标志着聊城市法学会学科研究体系建设的进一步成熟和完善。希望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学术立会,紧跟理论研究前沿;坚持学术研究与聊城市产业发展实践相结合;坚持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方向。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于志涛对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围绕知识产权基本概念、类型、保护机制、民事案件一审情况及特点、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等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于副庭长指出,知识产权是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要素,是激发社会创造力和创新活力的重要保障。
本次大会的成功举办有利于法学院整合共享学术资源,优化创新知识产权课程教学,培养具备国际视野、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劲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有利于聊城市打造知识产权研究新高地,赋能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下一步,聊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将以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揭牌成立为契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学科建设优势,为推进聊城市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