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专题讲座
3月15日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普及法律权益知识、唤醒学生理性维权意识,3月14日,由法学院举办的“诚信3·15,我的权益我做主”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专题讲座于东校区6#C106举行,法学院讲师刘晓燕担任主讲人,聊城大学部分本科生与研究生参加本次讲座。
讲座过程中,刘晓燕以学生消费群体的视角出发,从消费维权的现实意义、概念内涵、解决对策等多个角度进行深入阐述,帮助在场学生加深对消费维权的理解,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她指出,消费维权对保护个人合法利益、调节市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在场学生应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维护合法权益。刘晓燕结合典型案例,就正确维权模式与侵权民事责任等方面进行解说,重点介绍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等十项权利,教育在场学生警惕消费陷阱,认真学习多元化消费维权途径,提高自身维权能力。同时,刘晓燕强调网络消费合法维权所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并针对维权困境提出相应对策,呼吁在场学生强化维权意识,进行理性消费,有知识面对消费权益问题,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作为学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子活动之一,本次讲座增强在场学生的消费安全意识,提高在场学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促进青年学生的消费维权意识入脑入心,普法宣传活动走深走实,有助于坚实学生消费群体权益法治保障基础,扎实推进法治校园建设。
刘晓燕,聊城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硕士,从事经济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