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召开《质量促进法》立法专家论证会
为合理推进《质量促进法》立法过程,助力国家质检总局立法研究工作顺利开展,近日,法学院于我校召开《质量促进法》立法专家论证会,日发集团法律顾问黄启田,联森律师事务所郑国强,聊城晚报记者赵宗峰,聊城大学质量发展研究中心潘凤广、郭斌、桂清河教授,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服务基地主任、法学院院长助理王仰文,法学专业系主任杨盛达等参与此次会议。
此次会议围绕《质量促进法》的性质定位以及立法要求展开。会议中,王仰文简要介绍我国质量法治与质量发展的现状,根据《质量促进法》初稿总则部分对质量法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职责分工原则进行详细讲解,并从政府、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以及社会公众四类主体入手对其职责进行区分比对。同时,各位专家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分别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三部分及其调整范围提出建议。其中,杨盛达提出改善服务质量措施,以满足人民需求为目的,进一步增强对基础特色服务和服务品牌的培养,着重建设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加强对产品安全的重视程度。最后,各位专家对《质量促进法》初稿达成共识,在《质量促进法》立法进程中迈出关键的一步。此次会议深入贯彻落实“质量第一”和“质量强国”思想,深入了解社会民生问题,进一步完善《质量促进法》的内容,在发扬“崇教 尚学 敦厚 奋进”聊大精神,展现法学院“博学 励志 明法 济世”良好院风的同时,对社会法治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