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接收专业分流流入学生遴选考核办法
法学院接收专业分流流入学生遴选考核办法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18年专业分流培养工作的通知”安排和聊城大学相关文件的规定,法学院对专业分流流入学生制定遴选考核办法。
一、条件
1、学院可以接受的学生数量限定在专业人数的10%以内。
2、法学专业、知识产权专业主要接受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的优秀学生;
3、流入学生必须符合聊城大学2008年88号文件关于专业限制的要求;
4、流入学生的学习总成绩原则上应在原专业同级学生50%以内,但综合素质、发展潜力较高者亦可报名;
5、流入学生在原专业中全部课程原则上没有需重修或者需补考的现象。
二、程序
1、学院将根据以上设定条件进行初审;
2、学院组成面试小组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集中面试;
3、经面试合格的学生报教务处备案、批准后按照学校教务处要求统一办理转院学习手续。
法学院
201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