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药品安全 法学院在行动
药品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公众对于药品安全的关注程度,8月1日,法学院志愿者走进淄博市张店区宏仁堂大药房普及药品安全知识。
事实上,关注药品使用安全只是确保药品安全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如何确保药品生产、储存、流通中的质量安全,使得民众使用的药品更加安全、有效、质量可控。对此,志愿者从认识药品、了解药品的不良反应、识别过期药品、了解青少年药品成瘾、家庭药箱的保存五个方面入手向药店工作人员进行询问,并为在场民众普及“药品过期与变质不能服用”“药品存储与放置在适宜位置”等具体药品安全知识。此外,志愿者还结合欣弗药品不良事件、 乌苏里江双黄连注射液致死事故等具体案例为在场民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法律知识,在法律层面上诠释药品安全的重要性。此次活动不仅丰富了民众的药品安全知识,提高了民众的自我保护能力,还有助于法科学子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与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