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4年人才招聘公告
学校简介
聊城大学坐落在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聊城市,是山东省属综合性大学。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山东大学堂内设的师范馆。1970年山东师范学院迁至聊城办学,1974年机关及大部分系部迁回济南,同时筹建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聊城师范学院,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聊城大学。
学校占地面积近3000亩,现有25个学院,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96个本科专业,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并与海内外诸多高校合作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等12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3.4万余人。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入围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坚持“质量立校、学科强校、人才兴校、特色亮校、开放活校”的发展战略,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全力推动高质量内涵发展、融合发展、特色发展,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一流区域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聊城大学法学院创建于2008年2月,2000年开始招收法学本科学生,2010年开始招收法学硕士,2023年开始招收法律硕士。2021年12月,成立知识产权学院,挂靠法学院,法学院更名为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十几年来,学院共向社会输送了逾2000名毕业生,他们当中不乏国家栋梁和时代风云人物,分布在公检法司等工作岗位上;同时,也造就了一大批专业研究人才,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党校等知名高校继续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有很大一部分已经在教学科研单位成长为一流教学与科研人员。20年的积淀,凝聚为“博学、励志、明法、济世”的院风和聊大法律人精神。
春风化雨,桃李芬芳,老师们将自己的青春韶华、才情抱负,无怨无悔地抛洒在鲁西热土、大运河畔。学院拥有专兼职教师共4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者16人,具有博士(后)学位者14人,杨道波老师2016年获得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称号。学院聘请当代著名青年法学家王人博教授、房绍坤教授、陈金钊教授、冯晓青教授、李凤章教授等为兼职教授。现设有理论法学教学与研究中心、民商经济法学教学与研究中心、刑事法学教学与研究中心、宪法与行政法教学与研究中心以及法学教育与实践教学中心。设立了聊城大学慈善法研究所、公益慈善与社会创新研究院(山东高校慈善文化研究基地)、聊城法制建设研究院、公证法学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科研工作不断推进,目前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项目、教育部项目、民政部项目以及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等各级各类科研、教研项目50余项。学院立足于山东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山东政法干部培训基地以及聊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服务基地等服务社会平台,在服务地方和社会方面做出了较为显著的贡献。
学院现有两个本科专业——法学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其中法学专业为聊城大学优势学科增长点专业和应用型特色名校工程建设专业;知识产权专业为省校共建专业。学院突出法学理论和实践密切结合的教学理念和模式。设2两个模拟法庭、1个法律诊断实训实验室等校内实训基地以及20余处校外实习基地。目前全日制在校生900余人、研究生30余人。拥有各种图书资料60万册,设备总值达200多万元。
法学院响应教育部与中央政法委员会做出的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决策,自2013年举办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选拔优秀法科学生入班,以“厚内外之基,强专博之能”培养思路为指引,实施十二项“能力导向型”培养项目,为社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职业人才。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聊城大学法学院正力争为把自己建设成为内涵建设与外延发展、教学与科研、本科生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并举,基础扎实、特色明显、优势突出,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服务功能,综合办学实力跨入省内同类高校法学院一流行列,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学院而努力奋斗!
学校、学院诚邀海内外各类优秀人才加盟,同谋发展、共创未来!
一、高层次人才招聘
【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
2.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所聘岗位教学科研工作。
4.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学科专业:法学、知识产权。
【学术条件】
1.第一层次杰出人才:对学科发展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性构想,学术水平具有国际影响力,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杰出人才。
2.第二层次领军人才:学术造诣高深,在国内外具有很高的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声誉,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际同行公认的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或在本学科领域做出具有开创性意义的重要工作,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国际先进水平能力的国家级领军人才;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
3.第三层次拔尖人才: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声誉,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标志性创新成果,在国家重大需求和学术前沿领域具有前瞻性、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国内领先水平能力的国家级人才工程青年项目及省部级拔尖人才;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
4.第四层次骨干人才: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声誉,在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较突出学术成果的省部级人才工程青年项目入选者;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
【引进待遇】
注:高层次人才除全职引进外,还可以柔性引进,具体待遇视在校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等商定,“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二、青年博士招聘
【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好的发展潜力,取得一定的学术业绩,能够胜任所聘岗位教学科研工作。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学科专业: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管理、经济法、社会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诉讼法学等。
【引进待遇】
根据学科专业和学术水平,提供引进费20-6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专业8-20万元,人文社科类专业6-16万元,租房补贴1000元/月(共补2年)。特别优秀的博士以及博士教授“一事一议”。
注:引进博士申报国家级、山东省以及我校人才支持计划或项目,获批后将享受相关资助经费及待遇。
三、联系方式
应聘方式:有意愿者请将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学院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刘院长
联系电话:13626358356
联系邮箱:mileslhj@126.com邮件标题为“岗位+姓名+学历+专业+博士人才网”。
学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
邮政编码:25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