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的培训。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院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二)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法学专业负责人或者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为研究生导师或者副高以上职称专职教师组成。
(三)坚持回避原则。学院所有专兼职人员,凡有近亲属参加当次考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人员,一律回避,不得参加当次复试工作。
二、工作原则和工作要求
学院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
三、调剂专业需求及调剂专业条件
序号 |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如多个专业,请分行填写) |
备注 |
|
一志愿专业代码 |
一志愿专业名称 |
||||
1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全日制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全日制 |
2 |
035102 |
法律(法学)全日制 |
035102 |
法律(法学) |
全日制 |
3 |
035102 |
法律(法学)非全日制 |
035102 |
法律(法学) |
全日制、非全日制 |
四、调剂生遴选原则
依据学院学科发展方向和师资条件,学院对调剂生遴选原则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地区国家线,且达到A类地区调入专业国家线,含单科和总分要求。
3.拟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
5.英语一、二、三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如英语一可调剂到英语二、英语二可调剂到英语三,反之不可调。
6.法律(非法学)与其他学科、专业间不可相互调剂。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普通计划的复试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基本要求。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8.对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四、复试
(一)复试方式、比例、时间安排及收费
1. 复试方式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均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2. 复试比例
结合生源、招生计划等情况,调剂志愿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复试比例1:5,以达到好中选优的结果。
3. 复试时间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初步定于4月10-11日进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详细时间安排请关注聊城大学法学院网站公告。
4. 复试费用
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非艺术类复试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80元,艺术类考生须缴纳复试费240元,同等学力加试考生须另缴纳120元加试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复试费用,复试费缴纳后一律不办理退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过程中严格落实“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信息、学籍学历信息、身份证信息、诚信档案信息比对)等措施,认真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加分资格。加强对学历(学籍)审核库中无匹配信息考生的学历(学籍)审核力度。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考生要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核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承诺“不替考”和“不作弊”,不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如发现替考和作弊情况,将取消复试资格。
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参加复试:
1. 应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且注册记录完整的学生证;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4)《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5)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所在学校成教部门提供的应届生证明;自学考试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自考成绩单;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还应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6)《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前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签署《自考生承诺书》。
2. 往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
3. 同等学力考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4)《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
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1)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材料(同上);
(2)入伍前学籍学历材料;
(3)《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5)《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
5. 在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4)《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享受加分政策: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三)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应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考生随机抽取试题,每人5-10分钟,以100分计,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外语与听力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笔试或技能测试。考试科目必须是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 综合面试。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专业技能展示等。时间每人15-20分钟。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必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笔试的科目须是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两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四)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详细时间安排请关注聊城大学法学院网站公告。
(五)体检
学校对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
复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笔试(技能测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4,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各专业按照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排名录取。
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的先后顺序录取。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录取。
4.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名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据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到岗到人,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公平、公正。
(二)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成绩等信息)、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接受考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复议制度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限(自公布复试成绩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向考生出具复议结果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监督制度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举报电话:0635-8238210,8238276,邮箱:maomin@lcu.edu.cn
聊城大学法学院
2024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