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成立知识产权学院
根据《中共聊城大学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内设机构的通知》(聊大委〔2021〕122号),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构建权责明确、运行顺畅、协同高效、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加快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决定成立聊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挂靠法学院。
202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纲要》指出改革国有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扩大科研机构和高校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推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实施知识产权专项人才培养计划。依托相关高校布局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加强相关高校二级知识产权学院建设。
立足于聊城大学创建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一流区域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目标,积极响应学校打造学术特区号召,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和学校服务地方建设精神,提升聊城大学知识产权教学科研水平,增强知识产权服务社会能力,深化知识产权“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聊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将加强知识产权教学,推动与知识产权行业共建,极大推动我校产学研的融合,促进我校和聊城市的知识产权产业的发展。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聊城大学校地共建产学研机构管理办法》和《聊城大学学术特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为依据,力争通过3-5年的建设,学院人才、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社会服务等领域建设将走向一个新台阶,力争把本学院建设成为全校“产、学、研、用”一体的示范学院,在全省乃至全国享有较高学声誉的教学科研平台,具有鲜明特色、一定影响力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产业孵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