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为听取和审查法学院本届学生会工作报告,全方面总结2019届学生会的成果,进一步完善学生会的日常工作,9月20日,法学院于综合实验楼模拟法庭举办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由刘子旖主持,法学院团委书记刘洁及百余名学生代表出席此次会议。
此次会议分为听取及审议《聊城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选举产生出校学代会代表及常任代表、选举产生学生会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和主席团成员等七项内容。通过对《聊城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的审议和商讨,学生代表进一步认识到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是学生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要制度,是同学们在校园体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途径。此外,此次会议还对提交学代会的提案进行征集、商讨并汇总,代表们提出许多切合学生学习和生活实际的优秀提案并经一系列商讨确定最终提案。
此次会议全方位对学生会的工作作出了深刻的总结,进一步明确了规章制度,有利于积极展开新一届学生会各项工作,帮助法科学子夯实专业基础知识,充分彰显本专业特色,为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自我教育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