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法学院荣获“山东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荣誉称号
近日,在山东省教育工会发布的《关于公布山东省教育工会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的通知》中,聊城大学法学院荣获“山东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荣誉称号。本次评选是山东省教育工会面向省内高校的一次活动,旨在鼓励优秀先进的集体与单位,促使各个教育团体积极展开创新与探索,不断进取,在前进的道路中取得更优异的成绩。
近年来,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法学院基层工会会员充分利用自身法律资源优势,贯彻高校服务地方的精神,立足本职岗位,以专业特色为核心,理论研究、教学成果丰硕,工作亮点日益鲜明。学院现有女职工比例占全体教职工的60%,她们发挥了女性特有的韧性与细腻,工作认真负责,不断进取,在学院各项工作中做出了重要贡献,是学院发展与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中坚力量,同时在教学质量建设、法治理论研究及地方立法论证等项目中都获得不斐的成绩。此外,学院女职工以专业专长为引领,持续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在助力和谐社区建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聊城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山东省教育工会此次共表彰64 个“山东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荣誉称号,我院当选其中,是对法学院女职工整体工作的充分肯定。在今后推动教育强省建设中,我院将不忘初心,不辱使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提升学院教师的专业素养、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机制而不懈努力。